两宋的官职是最复杂的,要说清楚怕是要写几本书了,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无官不为临时职务.宋朝的刺史是从五品的武臣寄禄官(代表官员身份地位的虚衔),无职掌,无定员,宋代的知府,知州,知县这些都是差遣,七品朝官只要有任过两任通判的资格就能担任知州.知府的资格比知州高一点,也就是说从七品到一品都能任知州.知府,只是叫法不同,一二品叫判某府判某州,
宋朝是有刺史的。刺史是州一级的名义上的最高长官,州的大小基本上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刺史就是名义上的地级市市长。不过宋朝实行职官和使官分离的制度,刺史实际上是不到任的,朝廷另外派差遣的官员去负责州的政务,这就是知州。
府和州是并列的机构,一般设在重要的城市,如开封府、临安府等,知府级别比知州高,一般为四品,知州一般为五品。
同意一楼,刺史是武将比较高级的军衔,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中将或少将。
宋朝府州一级已经是地方最高行政区,宋朝的路更像是府州之上的一种协调机构,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的官员是府州的上级。
府州的长官知府、知州也不是固定官衔的,而是由朝廷和吏部(元丰以前是审官院)铨选轮换的。比如说某宰相下台,可能就会去做知州,做上两三年又回朝廷做宰相。
宋朝的知府知州知县都是这样的,只不过不会任命高官做知县,也不会任命低级官员做知州。
宋朝的刺史不是实质的官职,可能有权,也可能没有。这些你可以看看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