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已出嫁且户口已迁出的女儿,是否可以分享已去世父母获得的土地、房屋补偿款,还是只分房屋补偿款

2025-02-25 06: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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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儿子耕种很正常,也有地方给女儿一块的,给不给是根据当地普遍作法和家庭自身条件决定的,你用不着为这着急,你确实需要钱,他们可能给你点,但是不是绝对应该的,人家毕竟失去了土地,再也不能向土地要钱了,你千万记住亲情要紧,不要为这闹纠纷。房子的钱绝对没有你的,人家以后还要有房子,钱就是干这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