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供热服务》(GB/T 33833-2017)5.1: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
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冬季的室外供暖温度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室外采暖设计的标准。
2、用户的住宅建筑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建筑,比如外墙没有保温的老旧小区,住户门窗散热严重等等不符合供暖设计要求的,也很难保证达到供暖温度标准。
3、18℃标准只限于用户的卧室和起居室,不包含厨房、阳台和洗手间等房间。
4、用户自身的取暖系统必须符合标准和要求,不能私自改装供暖设施,也不能加装其他供暖设施。
扩展资料
室温标准18℃的具体含义
根据《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时,导致采暖用户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供热单位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投诉供暖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淄博:供暖最低温度上调 温度不达标市民维权难
一、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最低温度是16℃,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易采用16-24℃。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之相抵触。
二、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室内温度: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明确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规定了办公、体育、商业、餐饮等不同建筑类型房屋的不同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对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做了明确的规定:设计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确定,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易采用16-24℃;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的温度中浴室≥25℃,更衣室≥25℃,办公室及休息室≥18℃,食堂≥18℃,盥洗室及厕所≥12℃。
我国的标准具有法规的性质,我国的强制性标准相当于我国的一些强制性法规。部分城市将室温提高到≥18℃,高于国家标准。
据了解,国家规定室内采暖最低温度为16度以上吧。
国家规定采暖最低温度是16摄氏度。
好像是18度吧我记得。但一般总会超过一些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