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修订历史:
1、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3、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4、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修订时间
2005年10月22日,2013年6月29日
2013年修改 2014年生效的
2014年第三次修改。
《证券法》最后一次修订是2014年8月31日。
《证券法》颁布及修订情况如下: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根据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