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慢,左右看清车能通过时,减速通过。
如果非要划分责任,直行车遇到同是直行车的情况,对方车在自己的右手方要主动避让,发生碰撞的情况,自己的责任更大。如果对方在你左手边,情况则相反;
如果你右转,则是你占理;
如果你左转,则你要让直行车和右转车。
减速行驶,一站,二看,三通过,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第一!
平时日常行车是;收油、一停、二看、三通过,很实用。
如是考试题目;转弯车让直行车,旧交通规则是左转让右转,新交法是——右转车让左转车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