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去形成和认识行政良心的过程,表现为行政人员根据全心全意服务于公共利益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而在行政管理的活动中去认真体察、自觉认识和努力发现行政良心的主观追求。[
行政良心是公务员对自己职业行为善恶性质的心理评价机制,其评价对象不仅仅是行政行为的实际效果,也包括行为的主观动机所体现着的行政品德。行政良心具有促使公务员产生职业道德行为,形成行政道德人格的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