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不连续,就不能证明最后的持票人具有合法的票据权利,银行当然可以不付款。
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通过举证来证明自己的票据权利。当然,证据是否被认定,就很难说了,银行当然可以不认你提供的证据证明力。这时,你可以通过诉讼来确定你的票据权利。
银行这么做是合法的。银行只有在背书连续的情况下才能付款。公司应该找B公司付款。
当然是有效力的。但是票据行为有独立性,就是说,能不能拿到钱只能凭票据说话,票据不合格,就不能从银行拿到钱。
背书不连续,银行是有权利不予承兑的
这种情况下,还是直接去找上家要求对方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