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没有迁移户口,女方能否享受户口所在村的大众福利?

2024-11-25 05: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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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你的情况不丧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出嫁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妇女的成员资格认定。妇女因结婚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住在婆家,户籍没有迁出,承包土地亦存在,这要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则不能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条件之一,应当按安置对象,依附于原承包农户(娘家),对征地安置补助费则享有分配权。参见百度百科。

回答2:

这个事情上级政府没有统一规定。都是各个村的土政策,那么土政策是从哪里来的?它是根据村民多数人的意见来制定的。大多数村民认为你们已经出嫁了,已经不是本村的人了。只是户口没有迁出去,不应再享受村民的待遇了。主要是不给你们其他村民就还能多分一些

回答3:

貌似不可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