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癔症?都有哪些临床表现 主要发生在什么人群

为什么会得这种病 这病有什么危害
2024-12-25 18: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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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精神因素和暗示的作用,是癔症发病的主要原因。但是,当人们受到精神因素的影响以及暗示的作用以后,为什么有的人保持健康,有的人就患了癔症呢?这与他们的性格不同有关。癔症患者的病前个性,是属于有强烈情感,缺少坚定理智,意志不稳定,幻想多,争强好胜,虚荣,情感不稳定,易冲动。这类性格的人有以下几个特点:

  (1)情感代替理智:癔症性格的人有高度的情感性,情绪反应强烈而不稳定,容易从一种情感转移为另一种情感,他们对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整个精神活动均易受情感的影响而趋向极端。如对某人有好感时,觉得他十全十美,是世界上少有的好人,但当遇到一点小事时就立刻认为这人一无是处,是最大的恶棍。这就是癔症者的“情感逻辑”。其判断推理完全从当时的情感出发,情感有了变化,其判断推理也随之改变。

  (2)暗示性强:他们的情感和行为极易受别人的言语和行为的暗示影响,尤其是当他对某人印象良好时,则该人的意见都会不加分析地盲目接受下来。他们的自我暗示也很强烈,以致各种身体不造感可作为自我暗示的基础。

  (3)自我中心和好幻想:他们好夸耀自己,显示自己,乐于成为大家注意的中心,喜欢得到别人的赞扬。他们富于生动的幻想,特别是当情感反应强烈时,想象和现实常易混淆一起,以致有时连他们自己也弄不清楚到底是想象还是事实,因而造成他在说谎的印象。

  癔症多发病于16~30岁之间,女多于男。精神因素和暗示作用是癔病发病的主要原因。惊恐,被侮辱,委屈,不如意以及亲人的远离等较强烈的精神创伤,往往是癔症第一次发病的诱因。至于以后的发病,不一定都有很强烈的精神因素。也可能由于与精神创伤有联系的事件,或在与第一次起病相类似的情景下产生联想而突然发病。

  有些患者可因躯体因素,如疼痛,发热,不适,劳累等,引起精神紧张和恐惧或精神不愉快而发病。

  暗示有致病作用。具有特殊意义的谈话、表情和传说,以及看见其他患者发病均可成为病因,即通过自身体验和联想、产生疑虑,深信自己会发病而发病,这是自我暗示的作用。患者易受暗示,是癔症性格所致。�

  癔症的临床症状

  癔症的临床表现极为复杂多样,可类似多种疾病的症状,几乎占据了医学临床各科的所有疾病的症状表现。有人说“癔症的症状包括整个医学的内容”。法国夏克称本病患者为“伟大的模仿者”,也有人称患者是“不好的演员,各种角色都可扮演”、“调皮孩子,恶作剧 ”等,这都说明癔症的表现千奇百怪,无奇不有,哪一位医生也无法完全的描述癔症的全部症状。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第二版的修订版,将癔症的临床表现分为两个类型:①分离症状:表现以精神症状为主;②转换症状:主要表现为躯体的功能障碍。在同一患者身上往往仅有一二种症状出现,且每次发作多为同样症状的重复。

  癔症是由明显的精神因素,如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或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所导致的精神障碍。多数起病于35岁前,发病急骤,主要表现无器质性基础的感觉或运动障碍,或意识状态改变。具体有如下表现:

  (1)癔症性精神障碍,又称分离型障碍。

  ①情感爆发:患者在受精神刺激后突然出现以尽情发泄为特征的临床症状。嚎啕痛哭,又吵又闹,以极其夸张的姿态向人诉说所受的委屈和不快,甚至捶胸蹬足,以头撞墙,或在地上打滚,但意识障碍不明显。发作持续时间的长短与周围环境有关。情感爆发是癔症患者最常见的精神障碍。

  ②意识障碍:表现为意识朦胧状态或昏睡,病人突然昏倒,呼之不应,推之不动;癔症性朦胧状态,兴奋激动,情感丰富或有幻觉、错觉;癔症性神游症,患者表现离家出走,到处游荡;癔症性梦行症,睡中起床,开门外出或作一些动作之后又复入睡;癔症性假性痴呆,表情幼稚,答非所问,或答案近似而不正确。

  ③癔症性精神病:患者表现情绪激昂,言语零乱,短暂幻觉、妄想,盲目奔跑或伤人毁物,一般历时3~5日即愈。

  ④癔症性神鬼附体:常见于农村妇女,发作时意识范围狭窄,以死去多年的亲人或邻居的口气说话,或自称是某某神仙的化身,或称进入阴曹地府,说一些“阴间”的事情,与迷信、宗教或文化落后有关。

  (2)癔症性躯体障碍,又称转换型癔症。

  ①感觉障碍:感觉缺失,患者对强烈的刺激只能轻微感觉,甚至完全没有感知,其特征是不按解剖部位分布,不能用神经病理学的知识加以解释:感觉过敏,患者对局部的触摸特别敏感,非常轻微的触摸即感到疼痛异常;感觉异常,患者感到咽喉部有异物或梗阻,好似球形物体在上下移动,但咽喉部检查却无异常发现;视觉障碍,常见者为突然失明,也有弱视、视野向心性缩小,但眼底检查正常,双瞳孔对光反射良好,患者什么也看不见,但行走时可避开障碍物;听觉障碍,在强烈的精神因素影响下,突然双耳失去听力,但来自背后的声音可引起瞬目反应,睡眠中可被叫醒,客观检查无阳性发现;心因性疼痛,在受到精神刺激后出现的剧烈头痛、背痛或躯体其他部位的疼痛,但客观检查未发现相应的器质性病变。

  ②运动障碍:抽搐发作,常因心理因素引起。发作时常突然倒地,全身僵直,呈角弓反张,有时呈不规则抽动、呼吸急促,呼之不应,有时扯头发、撕衣服等,表情痛苦。一次发作可达数十分钟或数小时,随周围人的暗示而变化,发作可一日多次;瘫痪,以单瘫或截瘫多见,有时可四肢瘫,起病较急,瘫痪程度可轻可重。轻者可活动但无力,重者完全不能活动。客观检查不符合神经损害特点,瘫痪肢体一般无肌肉萎缩,反射正常,无病理反射。少数治疗不当,瘫痪时间过久可见废用性萎缩;失音,患者保持不语,常用手势或书写表达自己的意见。客观检查,大脑、唇、舌、腭或声带均无器质性损害。

  ③躯体化障碍:以胃肠道症状为主,也可表现为泌尿系统或心血管系统症状。患者可出现腹部不适、反胃、腹胀、厌食、呕吐等症状,也可表现为尿频、尿急等症状,或表现为心动过速、气急等症状。

  所谓“鬼神附体”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癔症发作形式,偶尔也见于精神分裂及其他精神障碍。此种情况多见于好感情用事、富于幻想或具有迷信思想的人,农村妇女尤为多见。首先,病人有相信鬼神存在的思想基础,有易于接受暗示性的性格特点,在强烈的精神刺激后,在自我意识障碍的情况下,经过自我暗示如疑心鬼神会附体,或环境或他人的言语暗示,患者自称某某神仙,已死者灵魂的化身,此时病人常以这些附体者的口吻、身份讲话,声调也变得特殊,讲话内容与患者当时的内心体验有关。历时可数分钟或数小时,经暗示治疗后,病人可迅速恢复其自身身分,发作过后可部分回忆发作经过。

  “鬼神附体”本身仅仅是一种精神疾病的症状,是患者在强烈的情感反应下的一种病态体验,以死者、鬼神的口吻讲出她的想法和要求。只有患者本身相信鬼神的存在,他们犯病时才会出现“鬼神附体”症状。反之,不相信鬼神的人,不论怎样犯病,也不会出现这种症状。目前广大农村文化落后、封建迷信思想盛行的情况下,一些癔症病人发病出现一些所谓“鬼神附体”的现象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一些巫婆神汉借此机会宣传迷信,坑骗病人的钱财,催残病人的心灵和躯体。希望广大患者和患者亲属相信科学,不要上那些江湖骗子的当。

  “老牛大憋气”是癔症的一种表现形式,占农村中癔症患者的半数,占住院癔症患者的1/5。多见于易激动、感情用事、自以为是的女青年,一旦违背了自己的愿望,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或争吵失利时感到委屈而发病。表现为在有人注意的地点和场合突然倒在地上、沙发上或有依靠处,以求得同情,同时四肢无规律的乱动或呈四肢僵直不动,嘴里喊叫、骂人或做怪样,并伴屏气或深叹气、吸气。虽问之不答,但并无意识障碍和呼吸停止,患者听得见,看得到周围人的反应和举动,其发作也随之波动。发作中无大小便失禁及咬破舌头,身体极少有外伤。发作时间至少半小时或数小时,多在白天、安全及人多的地方发病,不会因发病而致伤或致命。发作后行为正常,对病中情况可完全或片断回忆,过后病人常说:“当时脑子是清楚的,就是自己控制不住自己”。

  癔症的治疗

  因本病是在精神因素作用下急性起病,病程可随临床征象的不同而有差异。情感爆发、意识障碍、抽搐发作,一般于短期内即可消失,但常常有再发倾向。内脏机能失调和运动、感觉症状则历时较久,且于好转后也可再发。病程的长短和能否再发还取决于病后是否正确处理。不当的处理或接受不良暗示,尤其是医务人员的不当言语,常可增加疾病的顽固性,而使病程延长。因此,及时治疗包括心理治疗、暗示治疗及药物治疗,恰当的处理,可以较快地使症状消失,而且使疗效获得巩固,避免再发。

  本病的预后一般是良好的,少数病人若病程很长,或经常反复发作,则治疗比较困难,具有明显癔症性格特征者治疗也较困难,且易再发。极个别表现为瘫痪或内脏功能障碍的癔病患者,若得不到及时恰当的治疗,病程迁延,可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可因合并症而影响寿命。

  癔症的治疗既容易也最难,关键是医务人员应满腔热情地关心患者,帮助他们寻找发病的原因,引导患者正确地对待疾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疾病的治愈是医生与患者共同努力的结果。癔症的治疗以心理治疗为主,辅以药物等治疗。

  (1)心理治疗

  ①解释性心理治疗:让患者及其家属知道,癔症是一种功能性疾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消除患者及其家属的种种疑虑,稳定患者的情绪,使患者及其家属对癔症有正确的认识,并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引导患者认识病因及病因与治疗的关系,应给予患者尽情疏泄的机会,给予适当的安慰或鼓励。患者本身也应加强自我锻炼,用理智的态度处理所面临的一切,而不要感情用事,用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克服性格方面的缺陷。

  ②暗示治疗:是消除癔症症状,尤其是癔症性躯体障碍的有效方法。在施行暗示治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方面,治疗环境要安静,以消除环境对病人的各种不良影响。一切无关人员均要离开治疗现场,避免由于家属或周围人的惊慌态度,或过分关注而使症状加重,给治疗带来困难。另一方面,医生在认真详细地询问病史以后,在接触病人并做全面检查的过程中,态度应热情沉着、自信,要对治疗充满信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使病人信任医生。实践证明,病人对医生信赖的程度往往是决定暗示治疗成败的关键。在言语暗示的同时,应针对症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吸入氧气,针刺,给予注射用水或维生素C针剂肌肉注射,静脉推注钙剂及电兴奋治疗。

  ③催眠疗法:利用催眠时大脑生理功能的改变,通过言语,施以暗示,从而达到消除癔症症状的目的。

  (2)药物治疗

  癔症发作时,若病人意识障碍较深,不易接受暗示治疗,可用氯丙嗪或合用盐酸异丙嗪各25~50mg,或安定10~20mg,肌肉注射,使病人深睡,不少病人醒后症状即消失。

  (3)物理治疗

  中药、电针或针刺等治疗可收到较好的疗效,在治疗时如能加以言语暗示,则效果更佳。痉挛发作、朦胧状态、昏睡状态、木僵状态的病人,可针刺人中、合谷、内关穴位,均用较强刺激或通电加强刺激。对瘫痪、挛缩、呃逆、呕吐等症状,以直流感应电兴奋治疗或针刺治疗。对失音、耳聋症等,也可用电刺激、电兴奋治疗。

  癔症临床表现尽管复杂多样,但概括起来可分类两型:一是分离型,表现以精神症状为主;二是转换型,主要表现为躯体功能障碍。

  癔症的精神症状,常在精神刺激后发病,呈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和情感失调,患者的情感色彩浓厚、夸张、做作和易受暗示。意识障碍以朦胧状态多见,意识活动局限于与情感体验相关的内容上,给人一种向外表露或“尽情发泄”的印象。有的自觉十分委屈;有的惊恐惶惑;有的情感爆发,易激动,甚至大哭大笑,捶胸顿足,以头撞墙,在地上打滚,手舞足蹈,撕毁衣物,乱唱乱骂等戏剧样表现;有的昏睡;有的过度换气;有的抽搐发作;有的用生动的表情,夸张的动作以博取旁观者的注意和同情,越是在人多的场合,发作越厉害。因此,发作时应将患者置于安静环境中,并应尽量减少陪人,以稳定患者的情绪,促使症状逐渐缓解。

  癔症具有发作性、夸张性和易暗示性的特点,其症状带有明显的情感色彩,甚至给人矫柔造作的印象,可以在暗示或自我暗示下发病,也可在暗示下好转。如已明确为癔症发作,在场人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指责患者装病。正确做法是,平息紧张气氛,即不否定又不夸大渲染患者的症状,使患者情绪平静下来,使其相信给予一定刺激后即可好转,随机可刺激或针刺患者合谷、人中、内关等穴位,待其平静后即可缓解。对于出现“老牛大憋气”者,切忌捂住口鼻、屈曲四肢,以免窒息。癔症性兴奋或躯体功能障碍者应及时找精神科医生处理。

  某些人为避免不愉快事件的发生,或为获取赔偿,或为避免服役,或在囚犯中,常出现诈病现象,其表现有时难与癔症相鉴别。因癔症的夸张、表演色彩,常给人一种装病的感觉。但是诈病者有明确的目的性,症状易受意志的支配,可因时、因人、因地而异,很少能持续存在,且在公开场合常矫揉造作。

  在集体场合下,例如学校,一人患癔症后,周围人目睹发病情况,由于对疾病不理解,产生恐惧紧张心理,或者受到迷信或不科学解释的影响,更加重了精神负担。在此情况下,由于暗示和自我暗示的作用,一些人相继症状相同地癔症发作,其中某些人由于精神紧张、过度疲劳,睡眠不足或月经期间,更容易引起发作。群体发作的症状与第一个发病者基本相同。

  因为癔病发作之前有明显的精神刺激,加之癔症病人的病前的特殊的人格特点,如情感强烈而不稳定,易感情用事,情感幼稚,急躁及任性等,有高度的暗示性,其情感和行为极易被别人的言语、行为和态度所影响,因此,癔病发作时,如果亲属的言语、行为、态度不当,会形成新的不良暗示因素,造成症状加重,给治疗带来困难。因此,癔病发作时,亲属应首先镇静自若,避免过分关心和过分热情,避免惊慌失措,要正确对待该病的发生。为了改善病人的不愉快情绪,亲属可有意识地转移病人的注意力,集中到有兴趣的事物或让病人暂时离开当时环境。

  精神治疗是癔病的一种主要而有效的治疗方法,在进行治疗时,病人的亲属、亲友、邻居及单位领导、同事能否积极配合,也是治疗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癔病病人的亲属应注意听取医生的解释和劝说,了解本病的性质及发生原因,知道这是一种大脑功能性疾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要改善对病人的态度,合理安排病人的生活及工作,调整环境,去除精神刺激。癔症发作时,亲属不要惊慌失措或过分关注。在癔症的治疗过程中,亲属应全面而客观地向医生介绍病史。在实施各种治疗方案时,亲属应放心地离开治疗现场,给治疗创造一个安静宽松的环境。否则,亲属的过分关注,紧张或惊慌情绪会影响到病人,很可能又成为一个不良暗示因素,使症状加重,给治疗带来困难。经治疗后,某些症状得到好转时,亲属应配合医生继续鼓励或暗示病人,使症状更好地缓解。同时亲属也应正确对待精神刺激,给病人讲解本病的性质和转归,解除病人的紧张情绪,以获得更好的疗效。同时对巩固治疗,避免反复发作有重大意义

回答2:

癔症(Hysteria)又称歇斯底里,是由明显精神因素、暗示或自我暗示所导致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感觉或运动障碍、意识状态改变,症状无器质性基础的一种神经症。
  本症多于青壮年期发病,起病突然,可有多次发作,尤多见于女性。国外报道一般人口中患病率为5‰,战时发病率占战时神经症的50%,直接与战伤有关的约为40%~60%。国内流行学调查资料中,各地报道的差异很大,约占神经精神科门、急诊总数5%~10%。近年来,癔症发病率有减少趋势。
  [病因与发病机理]
  癔症的发生与遗传因素、个性特征有关,可概括为:在某种性格基础上,因精神受到刺激而发病,亦可在躯体疾病基础上发病。
  一、遗传因素
  国外资料表明癔症患者的近亲中本症发生率为1.7%~7.3%,较一般居民高。女性一极亲属中发生率为20%。我国福建地区报导患者具有阳性家族史者占24%。提示遗传因素对部分患者来说比精神因素更为重要。
  二、性格特征
  (一)高度情感性:平时情绪偏向幼稚、易波动、任性、急躁易怒、敏感多疑,常因微小锁事而发脾气或哭泣。情感反应过分强烈,易从一个极端转向另一个极端,往往带有夸张和戏剧性色彩,对人对事也易感情用事。
  (二)高度暗示性:指患者很轻易的接受周围人的言语、行动、态度等影响,并产生相应的联想和反应时称暗示;当时自身的某些感觉不适产生某种相应的联想和反应时称自我暗示。暗示性取决于病人的情感倾向,如对某件事或某个人具有情感倾向性,则易受暗示。
  (三)高度自我显示性:具人自我中心倾向,往往过分夸耀和显示自已,喜欢成为大家注意的中心。病后主要表现为夸大症状,祈求同情。
  (四)丰富幻想性:富于幻想,其幻想内容生动,在强烈情感影响下易把实现与幻想相互混淆,给人以说谎的印象。
  上述四点突出而典型者称癔症性病态人格。以上性格特征于病后显得更加突出。
  三、精神因素
  一般多由急性精神创伤性刺激引起,亦可由持久的难以解决的人际矛盾或内心痛苦引起。尤其是气愤与悲哀不能发泄时,常导致疾病的突然发生。一般说来,精神症状常常由明显而强烈的情感因素引起,躯体症状多由暗示或自我暗示引起,首次发病的精神因素常决定以后发病形式、症状特点、病程和转归。再发时精神刺激强度虽不大,甚至客观上无明显原因,因触景生情,由联想激起与初次发病时同样强烈的情感体验和反应,而出现模式相似的症状表现。
  四、躯体因素
  在某些躯体疾病或躯体状况不佳时,由于能引起大脑皮层功能减弱而成为癔症的发病条件。如颅脑外伤、急性发热性疾病、妊娠期或月经期等。
  发病机理:学者们从心理学、生物学和生理学的不同观点上加以解释。心理动力学派根据压抑原理,认为受到超我不完全成功压抑的愿望,采取伪装形式,通过“转换”或转化为症状。巴甫洛夫学派从高级神经活动病理生理学观点出发,认为癔症患者的高级神经活动(特别是第二信号系统)的弱化,使受其调节和控制的第一信号系统与皮质症部位的活动相对增强或脱抑制,是癔症症状发生的病理生理基础。“反射”说学派认为癔症症状本质是一类神经系统原始的、本能的反应、这种反应可因继发性得益而强化,或因条件反射性联系而习惯化,成为主动化反应。这种观点的形式主要基于对战时癔症的治疗经验,未必适用于和平时期的患者。
  [临床表现]
  起病较急,临床表现多样化。以躯体方面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者称转换型(Conversivetype)癔症;以精神方面症状为主要表现者称分离型(dissociative type)癔症。
  一、躯体症状
  可呈现出类似各种神经系统或内脏器官疾病的临床表现,但缺乏器质性疾病的阳性体征,症状表现为器官的功能过度兴奋或脱失的结果。常见的躯体症状有:
  (一)感觉障碍
  1.感觉脱失:各种浅感觉减退和消失,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全身型,半侧型,截瘫型,手套或袜套型等,以半侧型多见,麻木区与正常侧界限明确,或沿中线或不规则分布,均不能以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规律来解释。
  2.感觉过敏:如皮肤痛觉过敏、身体某局部剧烈且持续性疼痛,若发生在腹部则易误为急腹症,甚至旋以不必要的手术。
  3.特殊感官功能障碍:有暴发性耳聋、视野缩小(管型视野,又称管窥)、弱视或失明,嗅觉和味觉障碍等。
  (二)运动障碍
  1.痉挛发作:发作时徐缓倒地,痉挛发作无规律性,或为四肢挺直,不能被动屈曲,或呈角弓反张状,或作挣扎乱动,双手抓胸,揪头发、扯衣服、翻滚、喊叫等富有情感色彩的表现。发作中面色潮红、双目紧闭、眼球游动、瞳孔正常,对光反应存在。一般无咬破舌头或其它外伤及尿失禁,同时也查不到病理反射。发作时间持续数十分钟。一般意识不完全丧失,发作后能部份回忆。
  2.震颤:范围可及头、舌、肢体、腹壁等,为阵发性粗大不规则抖动,分散注意时减轻。
  3.行立不能:卧位时双下肢活动正常,肌力良好,但不能站立,寸步难行。
  4.瘫痪:可为截瘫、偏瘫、一(或二、三、四)个肢体瘫痪。其肌张力正常、减低或增强,被动运动时常有抵抗,无肌萎缩,腱反射存在,无病理反射和膀胱、直肠括约肌功能障碍。
  5.失音和不言症:失音者说话时声低如耳语。不言者坚持缄默不语,但笔谈能力完好。若合并有耳聋时称癔症性聋哑症。
  (三)反射障碍:腱反射正常、活跃或减弱,偶有咽反射消失。
  (四)内脏功能障碍
  1.呕吐:多为顽固性呕吐,食后即吐,吐前无恶心,吐后仍可进食,虽长期呕吐,并不引起营养不良。消化道检查无相应的阳性发现。
  2.呃逆:呃逆发作顽固、频繁、声音响亮,在别人注意时尤为明显,无人时则减轻。
  3.过度换气:呈喘息样呼吸,虽然发作频繁而强烈,但无紫绀与缺氧征象。
  4.其它:癔症球、多饮多尿、鼓肠等。
  二、精神症状:多呈发作性。
  (一)朦胧状态:突然出现意识范围缩小,与外界能作部份接触和对答,说话内容简单,常反映与病因有关的内心体验。有时出现双重人格或鬼神附体,可有明显生动的幻视、幻觉,情感丰富而逼真。持续半小时至1~2小时,叹口气后突然清醒,对发作中经历仅能部分回忆或完全为能回忆。
  (二)木僵状态:突然起病,对外界刺激无反应,双上肢屈肘握拳,双下肢伸直,被动运动时有抵抗,腱反射正常,无病理反射。双目紧闭,被动翻天眼球时上转或游动,瞳孔正常,对光反应存在。可伴有阵发性摒气,心律与血压正常。可持续数小时。
  (三)情感爆发:在精神因素作用下急性发病,表现为哭笑、喊叫、吵闹、愤怒、言语增多等,常以唱小调方式表达内心体验。情感反应迅速,破涕为笑并伴有戏剧性表情动作。发作持续时间常受周围有言语和态度的影响。发作时有轻度意识模糊,发作后能部分回忆。
  (四)精神性遗忘症:以对引起精神创伤事件的局限性遗忘较多见,对即往经历和全部遗忘见于战时癔症。
  (五)神游症:患者突然离家外出漫游,历时数日,清醒后对其过程不能回忆。
  [病程和预后]
  多呈发作性,急性起病,消失迅速。躯体症状可呈持续性,如治疗不当,可延续数年,甚至十余年,经适当治疗,多能迅速好转,癔症性性格特征显著者,易复发。
  [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
  癔症的疹断必须具有排除性与支持性两种依据。因此,诊断本症必须详询病史、症状演变进程,与疾病发生发展有关因素;认真分析症状的起因,性质和特征;详细查体和必要的辅助检查,以排除其它疾病;尤其是儿童和中老年首次出现发作者,或与某些躯体器质性疾病并存时,更应慎重。不能仅根据病前有精神因素与暗示治疗有效而作出诊断,客观地估计精神因素和暗示性在每例患者的发病、治疗与转归上实际意义是十分重要的。
  诊断依据:
  一、明显的精神因素及由此引起的强烈情感体验。
  二、症状的产生和消失与暗示,自我暗示密切联系。
  三、急性起病,症状多样。检查未发现与躯体症状相应的阳性体征和器质性病变的证据。精神症状常有表演和夸张的特点,带有鲜明的情感色彩。
  四、病前性格特点,即往类似发作史,阳性家族史及年龄与性别均可作参考。
  五、排除脑及躯体器质性疾病,反应性精神病,情感性障碍和精神分裂症。
  [鉴别诊断]
  癔症表现可类似多种疾病,不逐一鉴别,只举例鉴别如下:
  一、癫痫大发作:发作时,突然意识丧失,发出痫叫,随处倒地,先强直、后阵挛,分期明确。瞳孔散大,对光反应消失,并有锥体束征,持续时间仅1~数分钟,发作后入睡,清醒后完全遗忘。癔症性发作时,意识不完全丧失,发作后可部分回忆,缓慢倒地,抽搐不规律,持续时间长,无瞳孔散大及锥体束征等可鉴别。
  二、反应性精神病:即往无类似发作史,致病的精神因素强烈,症状常反应与精神因素有关的情感体验,没有像癔症患者那样易受暗示、也缺乏鲜明的戏剧性、幻想性和情感性,躯体症状少。反复发作者少。
  三、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的附体妄想内容荒谬,持续时间长。癔症的附体妄想为阵发性,且表情生动、情感外露,而精神分裂症则倾向于隐蔽不谈。
  四、脑器质性疾病:疾病的动态观察,详细的躯体和神经系统检查及脑电图、头颅CT等辅助检查结果可资鉴别。
  [治疗]
  一、精神治疗:由于患者求治心切,所以一般的支持性心理治疗常不凑效。通常以暗示或疏泄治疗为主。当症状缓解后,应及时向患者说明疾病的本质,消除顾虑,增加治疗信心,并应指出:患者的性格缺陷与发病的关系,帮助患者找出防治方法等。
  二、药物治疗:癔症性情感爆发可一次予以足够剂量的镇静剂;痉挛发作常结合言语性暗示,静脉注射10%葡萄糖酸钙;精神症状明显时选用相应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三、针刺与电刺激治疗:适用于癔症性瘫痪或感觉障碍等躯体症状。
  四、症状缓解后,除心理支持治疗外,对残存症状应予以对症处理。
  [病例] 女,19岁,高三学生。系独生女,自幼娇生惯养,稍不顺心即在地上打滚撒娇。成年后,在家中凡事要以她为中心,否则便沉默不语数日。善文艺、但心胸狭隘,某日排练时,稍受批评,即感委曲受不了,顷刻伏倒在地,意识不清,双目紧闭,大喘气,四肢挣扎状乱动。约一小时后平静,不能说话,但能用笔对答,双下肢呈瘫痪状。即往无重病史。父健康,母亲重感情,每受刺激时常有“晕厥”现象。
  检查:仪态端正,意识尚清,用手势示意有块状物自小腹上升至喉头部,逐作喘气状。两下肢痛觉消失,肌张力正常,卧床时两腿运动不能,膝及腱反射正常,无锥体束征,无尿潴留或失禁。经暗示治疗一周后痊愈出院。
  诊断:癔症性痉挛、不言、截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