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自己将票据给了肇事者,是否肇事者就可以自己去完成理赔(即他顺利拿到理赔款而继续对朋友的赔偿不予配合,朋友就没有了“要挟”依据)。即保险公司是否征得被伤害人同意认为治疗或赔偿结束而方给予肇事者理赔款?
:不可能,虽有票据,如无调解协议或是判决书,还要办不了理赔。
2)保险公司是要求肇事者先治疗赔偿被伤害人结束后才给予理赔,还是会先发放理赔款给肇事者,而后肇事者再将赔偿被伤害人。即二者顺序如何?朋友担心自己拿不到法定赔偿款。
:如果调解或判决解决后,才能理赔。
建议此事如目前对方不付款,可考虑诉讼解决。在诉讼中可追加保险公司来被告以协助理赔。
1、你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原件不要给;保险公司只面对被保险人,极少会征求受害人的同意或者配合的。
2、保险公司一般都实行一次性理赔,你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后,你们通过交通队调解或者法院判决解决后,对方将赔偿款付给你后,对方拿着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等才可以去保险公司理赔,理赔款只给被保险人。
3、如果对于赔偿数额你们不能协商调解解决,对方也不能先支付赔偿款,最好直接到法院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等。如果对方完全指望保险公司赔偿,调解很难解决,向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医保范围外的药品等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
1.你可以给他复印件,原件自己保留.
2.保险公司应该说是报销医疗费用(有的规定数额拿按照规定的数额先给,有的没规定数额,那就相当与报销的性质了).
如果确实治疗费用支付不起,保险公司又不愿意先赔偿(保险合同中没又相关规定的情况,又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先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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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过程中,哪些案件可以先于执行?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四)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五)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六)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二、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一、首先我想问你你朋友是否有保险!如没有的话,票据的意义不大,但也不应轻易给对方,如对方拒不赔付的话!建议去法院起诉,那些票据还可作为证据!
二、保险公司都是按票据理赔的,既你朋友看病的所有花费。所以是先看病,保险公司后报销。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对方的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不足以抵消你朋友看病的花费,对方又不愿多赔的话,建议你三思而后行!
不知是否清楚!最后祝你朋友早日康复!事情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