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不用法律条文。谁主张,谁举证。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如果他们没有证据你们就是被冤枉的。找不到证据说了也是白说。而且不值钱的话是不能构成盗窃罪。
孩子们兴致勃勃的讨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