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属于无效行为,既然相关机构经过审核,你和你亲戚符合拆迁分房的条件,分给你们的房产就是合法的。
但是,记载在你亲戚名下的房产,从法律意义上讲,是属于你亲戚的。如果你们当初有约定,就必须尽快去公证处做个房产赠予公证,要你和你亲戚双方本人和配偶都要到场,签订赠予协议,并进行协议公证。
另外,最好同时再办理一个授权委托书的公证,让你亲戚授权一个你们都信任的人(一般是你信任的人),在房产证下来后,代表你亲戚去房屋管理所办理房产过户工作。
你说的情况属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的民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而且自始、确定、当然无效。所以,就算对方承认是你的,写声明也是没有用滴。
所以建议你呢,最好让他跟你去做个公证,让他在房产过户登记到他名下时,将房子赠与你,这样就行了。但是你这种用亲戚名字多要一户的行为一经发现,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属于无效行为,既然相关机构经过审核,你和你亲戚符合拆迁分房的条件,分给你们的房产就是合法的。
但是,记载在你亲戚名下的房产,从法律意义上讲,是属于你亲戚的。如果你们当初有约定,就必须尽快去公证处做个房产赠予公证,要你和你亲戚双方本人和配偶都要到场,签订赠予协议,并进行协议公证。
另外,最好同时再办理一个授权委托书的公证,
The answer is no.
你说的情况属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的民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而且自始、确定、当然无效。所以,就算对方承认是你的,写声明也是没有用滴。
所以建议你呢,最好让他跟你去做个公证,让他在房产过户登记到他名下时,将房子赠与你,这样就行了。(但是你这种用亲戚名字多要一户的行为一经发现,房子很有可能收回)。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建议去公证处做公证,还权威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