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回

2024-11-24 02:45:5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
  一、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般需要的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由娘家人持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迁证》,然后回现户口所在地下户口,换成《迁移证》,就可以回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落户口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离婚后孩子的户口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离婚后户口分户: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4.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5.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回答2: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如下:
1.开具迁出证明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需由女方本人或户主前往本户口辖区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到达迁入地后,城市在3日内,农村在10日内,由女方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所需材料:女方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娘家人持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准迁证》。然后回现户口所在地下户口,换成《迁移证》,然后即可回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落户口。
3.各地政策差异
我国各省市区对户口迁移手续均有更加具体的细则规定,或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先在迁出迁入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假如因各种原因,离婚后女方户口一时未能迁回娘家,也不需要着急。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条例》及《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除了迁出,还可以另立门户,各自办一个新户口本;或者不迁出,继续留在男方户口,户口本内加盖“离婚”公章为准。

回答3:

拿离婚证到派出所户籍科问一下,他们会告诉你都需要什么材料。因为各地方的办事程序可能不一样,所以我也只能这样回答你。你到派出所问一下,你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回答4:

先去迁入地办理同意迁入的证明和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