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车只能携带不超过120毫升的发胶,超过就不能携带了。长途汽车对于携带发胶的数量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
1、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2、限量携带以下物品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扩展资料
乘坐长途汽车禁止携带物品
1、爆炸物品类:
(1) 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等。
(3)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以及黑火药、烟火剂、引线等。
2、管制刀具类:
(1) 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2) 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
(1) 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氧气、煤气(瓦斯)等;
(2) 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3) 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
(4) 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 遇水燃烧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4、毒害品:氰化物、砒霜、毒鼠强、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5、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
6、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7、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恶臭等异味的物品等。
8、动物(本规定第二条第八款的除外)。
9、尸体、尸骨。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省际客运信息网-旅客须知(旅客禁止携带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铁路12306-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
正规的长途汽车站只要是发胶 摩丝 空气清新剂一律都不允许带,不管大小。
如果是那种小的客运站,你跟安检员多啰嗦几句,可能会让你带。
我们上次从郑州火车站过安检,有一瓶刮胡子用的泡沫被安检查出,但人家看了容量是200毫升的,就放行了,还告诉我们不要带200毫升以上的东东出行,那是要没收的。估计超过200毫升就不行了吧!
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不计入上述范围。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