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建期工资、电费应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开办费在会计处理上可以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其费用化,统一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要分的详细些,筹建期间工资、电费用于工程的,记入在建工程,用于行政管理的工资、电费,记入开办费。原材料的核算流程是对的。
这要分,如果是用于工程的,就记入在建工程;如果是其他用途,记入开办费,在开业当月一次进管理费用
筹建期的费用列长期待摊费,到了经营期,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