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利用系数表解释

2024-12-28 0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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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利用系数是工作面或其他规定的参考平面上,直接或经相互反射接受的光通量与照明装置全部灯具发射的额定光通量总和之比。利用系数是流明法预测平均照度采用的重要参数,它是灯具效率、灯具光强分布、房间几何特征与房间表面反射系数的函数,用光通传递理论导出。
编辑本段计算方法
  从光源发出的总光通F0,除在灯罩内损失了一部分之外,射入室内空间的光通,一部分直达工作面,形成 利用系数
直射光通量Fd;另一部分射到室内其他表面上,经过一次或多次反射才达到工作面上,形成反射光通量Fρ。射到工作面上的有用光通Fu=Fd+Fρ   Fu越大,表示光源发出的光通被利用的越多。Fu与F0之比,称为灯具的利用系数C>u:   C>u=F>u/F0   C>u值与灯具类型、效率,照明方式,房间大小,室内各表面的反光系数有关。   利用系数法的计算公式为:F=E•S/(N•C>u•K)   式中F为单个灯具光源的光通量(流明);E为照明标准规定的该工作条件平均照度值(勒克斯);S为工作面面积(米2);N为所用灯具个数;K为维护系数。C>u、K均可从有关的手册等查出。据此,可求F或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