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旦立案执行,就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在一定时间内履行裁决书规定内义务。如果被执行人称没有收到裁决书,法院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核实一下是否送达,只要裁决书送到被执行人单位,是该单位的人员签收了,就可以视为送达,法院按执行程序执行执行就没有问题,法院如果对该案件无动于衷,就是法院不作为,可以向其领导或上级讨说法了!
过节了,买点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