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继承关系

2024-11-24 0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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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现有法律对不动产采用的是行政登记管理制度,既然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你朋友父亲的名字,从法律角度上讲,该房产只属他一人所有,如是在其婚内取得,其配偶是共有权人,其他家庭成员并不能自然成为共有权人,所以该遗嘱属无效遗嘱,你朋友父亲的房子不会被分掉的.

回答2:

这个遗嘱在法律上有效吗?
:至少从形式上讲,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它处分了遗嘱人之外的人的财产。
朋友父亲的房子一定要被分掉吗?怎么办才能保留下来?
:如房产并没有其奶奶的份额,则肯定不能处分,遗嘱是无效的,无法执行。

回答3:

该房产是您朋友的父亲的产权,您朋友的奶奶仅有居住权,不能处分该套房产,因此遗嘱无效。

回答4:

首先应该搞清楚这个房子的归属问题。此房是否由其奶奶或爷爷完全购买即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或者老人部分出资购买而与朋友父亲共有该房产即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老人遗嘱上只有权力处理其所有财产,如属于共有财产,仅有权处理其所有部分。
房子属于不可分割物。其父可优先购买其姑姑所继承的产权。

回答5:

无效。因为房子是你父亲的。你奶奶没有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