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死一送煤气的河南人
恶有恶报,一定会报!
不会吧,警察不会那么没常识吧
2011年9月16日上午,河南籍民工张雪华在上海大场镇外出给居民送煤气,谁知竟踏上一条不归路。他先是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大华派出所在真大路设的卡点盘查,然后被带到所里留置4个多小时,待家属赶到时,他已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满身都是伤痕和呕吐物,眼睛还变成了熊猫眼,送到医院不久,就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伤亡后,上海公安局宝山分局和大华派出所无一人到死者家属家看望、慰问和表示歉意,反而对前去讨问说法的亲属大打出手,给出的理由也荒唐可笑,说张雪华是自己摔死的!?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
一、既然警方以张雪华非法运送危险品为由将张雪华带走,为何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用两轮摩托车而不用警车将张雪华带走,且没有戴头盔,是不是严重渎职?
二、张雪华脑后、面部、眼、肩、腿、胳膊、背部、裆部均有伤痕(有照片为证),如果要是摔的,脑后、面部、背部、裆部伤怎么可能同时形成呢?显然不是一次摔伤而能形成的。被带到派出所之前或之后必定有人殴打我的丈夫,才造成这么多及这么大面积的伤害。
三、退一万步讲,即使是摔伤的,派出所怎能把一个伤人带到封闭隔离的所内关押起来且不管不问呢?就是一个在押人犯,如果有伤,警方是不是应该先给他治疗再审讯?为何他们还把张雪华关押起来不予安排抢救、治疗。以人为本, 何以体现?执法为民,理念何在?
四、当时传唤、审讯、处理张雪华的警察究竟是谁?为什么对张雪华痛苦呻吟、长时间呕吐不管不问?如果家属不来,张雪华是不是直接死在里面,也无人问津呢?难道人民警察,就没有一点人性吗?为什么不对张雪华及时施救,任由他躺在冰冷的地面多时?任由他非正常死亡,这是不是见死不救?是不是他们故意耽误治疗时间,置张雪华一死地?
9月21日,警方和死者家属就善后事宜进行商谈时,警方态度十分嚣张,宝山分局的一位治安支队长更是口出雷人语言:你先承认我没打死人,再谈其它的。
蛮横的态度,溢于言表。
看来张雪华是要白死了!
报什么报啊?听说死者家属还在讨要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