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为什么废除井田制?

2024-12-28 19: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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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开辟和耕种大量私田,需要大批劳动力。

而用奴隶制的办法已不能调动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而商周时代施行的井田制,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实则归国王所有。所以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废除了井田制,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

公元前361年,商鞅在秦国实施改革,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 春秋晚期到战国初期,彻底瓦解。

扩展资料: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

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却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 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



回答2:

具体的说,由于内在的激励-约束缺陷,井田制度下的产出和岁入越来越不能满足当时人口增长和战争威胁的需要;同时,农业技术的突破和商业、货币经济的发展又改变了私有产权(特别是确立土地转让权)的潜在收益和交易成本;这些要素的变化,使得统治者废除井田制、确立土地私有产权变得有利可图。因此,原有政治结构瓦解后掌握国家政权的新兴地主阶级便不遗余力的推动了土地私有产权的建立。
http://dzl.ias.fudan.edu.cn/ShowTopic.aspx?topicid=792

回答3:

这要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来看,夏商是从奴隶制刚刚过渡到封建制的初始阶段。井田制是一种理想的乌托邦形式,但实际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是当时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理想产物,却成为官僚和地主欺压百姓的手段。更多地体现了封建集权专制,打消了农民的积极性,限制了当时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发展。因此,商鞅废除井田制,实行“开阡陌”、“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是为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农业发展速度,使国家更加繁荣。

回答4:

春秋晚期,井田制逐渐瓦解。促成这一变革的物质因素,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是当时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标志。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

回答5:

为了使秦国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