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税起征点3500,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2024-11-26 05: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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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的个税起征点3500,有关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简单介绍如下:
1、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金额在3500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附加扣除1300元;
2、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金额超过3500元以上的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该金额适用不同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和不同的速算扣除数,据以计算个人应纳税金额,计算公式为:个人应纳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个人收入扣减经法律允许扣除费用的基础上得到,允许扣除的费用包括:按照政策允许税前扣除五险一金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定扣除标准3500元。

回答2: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2011年 9月1日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回答3:

从2019年开始按新个税“起征点”进行扣除,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适用于7级超额累进倍率,其计算方式如下:

含税:应纳税额=(含税工资薪金-三险一金等扣除项目-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需要换算成含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会

回答4:

工资-(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3500元=X,X再按照个税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到的最后数值就是所要缴纳的个税。
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标准,“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2、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5、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6、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假设这个人当月工资是9000元,计税收入是:9000-[9000×19%+10}-3500=3780元,达到了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应交纳个人所得税:3780×10%-105=378-105=273元。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元 3% 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回答5:

和以前一样啊  用工资减3500 剩下的看在哪个区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