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再婚夫妻,我有一子,女方没有,我们可以要孩子吗?

2024-11-24 02:51: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要申请到二胎准生证才能怀孕,否则,先孕要罚款;
在多数农村地区,生完要强迫结扎的,要注意。

回答2:

完全可以,再婚后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的完全可以拿有效证件(离婚证,结婚证,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之类)去计生委申请二胎指标的

回答3:

可以啊,你们现在是合法夫妻。因为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你们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计生部门

回答4:

不能。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再生一胎的常见条件主要有: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
2、独生子女死亡的;
3、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4、再婚夫妇在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

回答5:

对于你的提问,我一切按照法律依据回答!!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1、 以上三款规定是针对再婚夫妇生育子女的详细规定,应为你们夫妇在婚前各自都有一个子女,那么第二款的规定你们夫妇并不符合!!
2、你们夫妇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女方的孩子归前夫,那么男方的孩子如果也归他前妻,再婚以后没有小孩的,那么你们夫妇就符合第三款的规定!可以申请生育子女,如果不是就不符合规定!
3、第三款我就不解释了,你自己好好看看!!!!!

符合上述三条规定,你们夫妇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申请生育,如果不符合就不能正常申请,只能无证生育,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计划外生育,是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于你没有具体询问处罚的标准和依据,我就不再详细解释!!!!至于你在问题当中提到的男方是农村户口,女方是独生子女对于你们申请生育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你们夫妇是再婚,只能参照再婚夫妇的生育条件!!也就是我上述所列举的三款规定!符合就能合法生育,不符合就不能合法生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