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选举办法中,如果兄弟一方在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职务中担任一个职务,另一兄弟只是提倡不宜作为这两个职务之一的提名候选人,具体以选举结果为准。如果选举结果有效的话,不违法
这个没有硬性规定,不过要看他们兄弟个人的行为了,避嫌很重要。村民也要有觉悟,不要制造这 样的事情。村主任的选票毕竟在村民手中。最后尊重村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