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改组而成的,原班人马,但性质发生了本质性变化,不再行政化,而是商业的运行模式,自负盈亏,这样也有利于提高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当然好处不止这一点,改组后,它的业务可以扩大,地域也不再受到限制。
当然,对普通的储蓄和贷款户没有太大的影响。
不同,性质完全不同
农商银行和信用社最大的本质区别在于法人。农村信用社采用的是一社一法人的模式,也就是类似于连锁加盟的形式,每个网点自负盈亏。而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的话,就变成了一个法人的形式,除总行外,其余各机构都不设法人。
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是大势所趋,对于银行来说是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对于储户来说也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