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确实需要分户,不一定要以前的户口本,分户的话,地址应该和原来有所不同,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一般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办理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果你父母已经过了60岁,就不能分户口。如要分户口,你要有自己的门牌号(如果地方太落后,地址可以不变)
我去年单独立户了
很简单,
证明你在此辖区有套房子
我把房产证什么的都给他
把身份证和原来的户口本给他
在派出所的户籍室
给了一个工本费就给办了
完全可以立户口,我就是与父母共用一个家庭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