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问题

2025-01-06 1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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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你诉行为的法律依据,你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刑事责任,但是你同样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行政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需要说的是证据问题,要证明对方抢劫行为存在,你实施正当防卫才成立。

回答2:

你的行为 当然 属于 正当防卫

不过你的管制刀具要说清楚,

不过这时候倒是顾不上处理你管制刀具这个小事。

要先办那个抢劫的。呵呵

请采纳,谢谢

回答3:

我用自己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将歹徒刺伤,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
而防卫,如果歹徒没死,而伤害也不至于十分恶劣和残忍,大部分条件都会认定你是正当防卫。

回答4:

你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