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是基于亲权关系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的亲权关系不能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监护权也必然不因此而消灭。因此,无论夫妻离婚后是否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拥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离婚后未与子女生活的父母同样拥有孩子监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把孩子判给谁,谁就是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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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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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