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咨询。离婚房产分配问题。

2025-01-01 2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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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当时双方父母出钱的时候,没有明确赠与自己子女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个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男方父母出钱,只要没有明确赠与自己子女或者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遗嘱继承,而且遗嘱中明确只遗赠给他自己子女的。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2:

1.婚后买房男方父母付100万,女方父母付40万,离婚双方也按该比例分配,按揭部分虽然是男方还贷,但是属于婚后行为,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算。
2.男方父母房产一套,不管是继承还是赠与,都需办理公证手续,只要在公证条款中注明男方父母只把产权转移给儿子一方,儿媳无权获得该房屋产权就可以,就算房产过户后离婚,法院判决出示该公证书就能认定该房产只属于男方。

回答3: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回答4:

1。未知。房产的归属由房产证确定。只能说离婚后你可以在分配完房产以后得到相应损失的金钱补偿。
2。如果继承遗嘱未注明赠与你,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要避免这个情况,只能生前所有人单独赠与。

回答5:

1、按新的解释,应该以各自父母出资额确定夫妻双方份额。但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应该平均分割。如果属于男方父母还款,那应该算作对男方的赠与。

2、可以用赠与或者遗嘱方式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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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