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当地劳动机关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薪资可以不要”,我晕,有难言之隐?还要保护自己权益?要保护权益就要算总账。
“我想要离职证明,入职时间较短”既然入职时间短还要离职证明干什么?有双方签字的交接单也可以呀。
途径:1、与公司协商解决;2、到当要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3、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公司没盖章,劳动合同没生效,薪资可通过与公司沟通或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去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