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银行的协议上写上共同还款人。PS:共同还款人必须是必须是借款人同户口下的直属亲戚。当然是要得到他人同意并签署合同的。
共同还款人具体介绍如下:
1.共同还款人是指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本息时的第二还款人,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
2.共同还款人一般是借款人同户口下的直属亲戚,如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或有经济来往公司和公司法人的股东们等……与担保人相似但又不同于担保人。它可以在不经过法律诉讼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债务时直接要求共同还款人履行还偿借款人银行债务的义务。
3.一般共同还款人是在银行认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存在无法按时足量还款的可能性,因此要求借款人找共同还款人。
4.共同还款人虽然可能还了款,但并不一定享受房屋的所有权(需要房产证上有名字才能享受房屋的所有权)。
你是贷款,也就是还款的问题,所以购房合同的时候你是主贷人,那么和银行签订合同时要求,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那么父母双方就都受牵制了,因为如果你不去还款,银行是会找到他们的。
另外,这样的协议签了意义也不大,不想给还是不会给,想给还是会给
作为儿子的你,因该协调父母关系,父亲提出这个想法无非是担心你以后偿还能力,担心他个人承担部分过多,才会要求签订协议,让母亲承担一半。
个人认为,既然双方已经支付50%,同时作为共同还款人,足已了。
那是不是如果以后这房子你不要了,她两又要去分产权呢?事情不要太复杂。
这个有点专业,貌似你们的私下协议也可能不起法律效力,你应该找个律师问一下,别在这里找律师,这里的回答说是律师告诉你,你敢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