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保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机构改革后医保局不属于人社局 他们是两家单位
国家事业单位
属于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市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及管理、支付、稽核工作。
(二)负责本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资金的结算、支付工作。
(三)负责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公费医疗管理和公务员基本(补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医改方案的组织实施以及非统筹区参保人在本市就医医疗费用代办结算、就医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与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及医疗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考核,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驻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记账医疗费用审核工作。
(七)负责对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的门诊特定项目以及二次返院、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审批等业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管理服务标准、规程、宣传资料的编写,提供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工作。
(九)负责对社会保险医疗业务信息系统提出需求及测试,负责标准库建设及数据管理维护工作。
(十)组织、参与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相关政策的调研及统计分析。
(十一)负责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统筹、指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