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样几个字时,心底先自不可思议,仿佛自己是个高高在上的判官,给别人胡乱定了个罪。其实,我想说的,只不过是自己的话罢了。这两年,影视吸引了众多的眼球,观众作为享受者,自然希望有好的、精彩的东西呈现。而作家也因为影视的利润丰厚,也想去分一杯羹。公平点讲,也没什么不对,毕竟大家都要活嘛。老说作家的良知之类,都是扯淡,不过是过去自命道德与正义的知识分子自恋情结的阴魂不散。谁知道作家背后都在干些什么呢?我们要计较的不应是作家的私生活,而应关注他所表达的文本。
讲这些,好像离“影视对文学的影响”这个主题很远了,其实不然。时下太多的报道,说,影视怎么操纵着文学,搞得跟世界末日来临似的,其实,两者不过是一个合谋化的过程。影视需要好的剧本,同样文学写作也受影视的一些理念的影响发生着变化。随着电视电影的普及,一个强有力的事实就是,原先拥有大批读者的文学渐渐地失去了普天之下惟我独尊的风光,纯文学性的书难卖了,更多的人更爱看碟片,看电视剧。不仅如此,文学自身的独立品性也有松动、滑坡的迹象,还有沦为影像附庸的嫌疑。作家跟随潮流,大多写剧本去了,再也不好好地搞什么纯文学创作了。好像作家一写剧本,就类同于一人得道,鸡呀狗呀什么的,都可以跟着飞到天上去。可是,作家写剧本真的就是不务正业么?
这里应该区分清楚两个概念,也就是说影视与文学文本作为对生活的两种观照方式,还是有各自不同的特质的。客观点讲,文学创作和电影艺术创作虽然表达方式不同,但因了对时代生活的孜孜探求,对人的心灵历程进行深刻剖析的共同愿望,使得在艺术情感意味的表达、在对人的精神境界进行升华的层面上却是殊途同归。影视的直观化和形象化很容易攫住观众的眼睛,而文字因为需要阅读、需要再审视,在这个快速物质化的时代,指望人人都有闲心来读书可以说是非分之想。而影视无疑很适合这个读图时代。影视通过影像的媒介来呈现世界,它直接诉诸人的感官;而文字必须借助于想象,它要求时间、生活和阅读的经验。影像,相较文字而言,就更具优势,它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带给人充分的愉悦感,且不用费脑费力,这也可以说是影视风行开来的根本。但是,这种愉悦感往往又容易导致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影像的欺骗性。影像究其本质是一种工业化的产物,它所呈现的同样是虚构的生活,而非真实。
说了半天,我好像有些言不及义,其实要说的也不过是,只要是真的、好的、美的,让人快乐的东西,我都是愿意为之掏腰包的。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那些投资影视的,或者是埋头写作的人,都会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为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奉献出一台精彩大戏。毕竟,像假冒伪劣的产品之类,只是在一切都不太健全的时候才有空子可钻。当所有的烦嚣都沉淀下来,再来心平气和地去看、去品,那么无论是影视,还是文学创作,都会获得宁静的丰收的。而这也正是我们的希望,作为消费者的我们的一点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