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必须本人去立案么

2024-12-16 10: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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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分析】
起诉立案不一定要本人去,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立案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在向法院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公司的,则应该有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的证据资料。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办理立案的,则还应该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如是律师担任代理人的,则应该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回答2:

具体的根据案件的性质决定。如果是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诉讼,如离婚、收养等,需要当事人出庭。一般的财产性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可以不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