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过程中,怎么开户籍证明

2024-11-26 10: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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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

回答2:

这种情况,只能找原户籍所在地进行协商。新潜入地派出所,因为你的户籍还没有落户他们肯定不会给你出手续。但是原户籍地派出所不给你出也没有什么错误,因为你的户籍应经迁出,所以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

回答3:

有户籍才能开户籍证明啊,你得尽快把户口落下,才能开户籍证明。

回答4:

这种情况下,你应当回老家的派出所找相关负责人(所长)去沟通一下,争取把户口马上落实好。然后才能办理户籍证明。不然,你去大学所在地的派出所不有用的。
派出所方面找找关系,不行的话就向上一级县、局级机关活动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