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如果员工被辞退,怎么算赔偿?

2024-12-26 2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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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你的劳动合同是跟公司签的,不是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的,所以如果你被非法辞退,可以跟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不理想的话,建议你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2:

法人代表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不是与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影响劳动者合同的履行。劳动者如果被公司辞退,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按在公司连续工作年限计算,包括前后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工作年限。
公司辞退劳动者,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辞退原因确定,与法定代表人变更无关。

回答3:

一、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规定一: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规定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规定四: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三、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回答4:

员工辞退很正常的事情,你辞退还要赔偿可能吗?辞退了不干了就行了,别等有什么赔偿,再找一家公司继续干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