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梯底的电动车晚上被盗,本人自此拒交物业管理费遭到该公司起诉,请问我们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2-27 16: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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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物业管理纠纷的司法解释:物业管理企业不能保证公民、单位人身个人财产被不法侵害的义务。物业算好说话的,除非物业在服务中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才能赔偿,物业同意给300元是双方协商补偿不是赔偿,你认为物业服务不合格你要提供证据来起诉物业,现在物业起诉你欠交物业费法院会支持物业的,你将电瓶车失窃与物业费混为一谈是错误的,如果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有保管你电瓶车的义务物业应该赔,否则你自己保管好你的财物。

回答2:

1、合法权益,物业公司是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要求进行日常的物业管理,要求缴费是物业的合法权力,也是业主必须缴费的义务。
2、自行车丢失属于盗窃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侦破(能不能破是公安的问题)我们只谈法律依据。
3、关于车辆被盗,首先要肯定小区是否有停车棚。如有应放在停车棚内,丢失应有停车棚的经营者来负责。如没有,物业是否制订停车位置,还是车主私自停放(必须要有依据),
4、关于小区安保质量问题,确定是否有保安固定值班岗位,是否有巡逻岗位,是否有巡逻记录,监控系统完好成都。这些都是证据是用来证明小区保安质量问题的。
5、巡逻范围是否包括车主停车范围,是否有记录。
关于保障合法权益,
找到小区安保不到位的地方,最好有照片,在物业办找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仔细推敲看哪一条她们没有达到。再咨询下律师,让物业付连带责任。

回答3:

至于单车事件就只能作罢了,没有哪家物业公司包赔业主被盗损失的。觉得物业公司不负责任,可以发动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招标物业管理。

回答4:

哪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