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个人和单位逾期未使用中签指标的,则视为放弃指标,在办法试行期内不得再申请指标。广州市指标办称,已有两期过期指标被依法收回,纳入下一次摇号或竞价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