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节日一:赶苗场
为苗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叙永、古蔺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十三日和七月三日举行两次。关于赶苗场的起源,相传是苗族人在一次起义失败后形成的。官府不让他们联聚会。人们便以到场坝吹芦笙娱乐为名,秘密联系,后来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节日。
苗族节日二:赠带节
流行于叙永县下东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初五日举行。届时,方圆数十里的青年男女。如双方中意,便可互赠腰带,作为订婚礼物。事后反悔者,可索回腰带,解除关系。
苗族节日三:羊马节
流行于秀山县龙池、石堤一带。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举行。届时,人们杀猪宰羊,请客送礼,隆重庆祝节日。
苗族节日四:赶秋节
流传天秀山县。每年立秋日举行。届时,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集会地点,参加和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关于赶伙节的起源,传说是古时候一个聪明的小伙子,为民寻找心爱的姑娘,便将一人坐的秋千改制成八人坐的秋千,吸引远近的人们都来荡秋千。在秋千场上,他终于找到了心爱的姑娘。从那以后,每年秋天人们都要聚到一起荡秋千。年复一年,便形成为赶秋。
苗族节日五:苗年
苗年,苗语称“能酿”,是苗族人民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各地过苗年的日期不甚统一,在融水苗族中以农历十一月三十日为除夕,次日起为过年,过这一苗年的人口最多,地域最广。
苗年的民俗活动很丰富,主要有祭祀祖先,吹芦笙踩堂,走寨结同年。芦笙踩堂在本寨芦笙堂举行,男吹女踩,男女都参加。先由小芦笙手吹出一阵短促的笙曲,接着大小笙手一起吹奏,姑娘们则穿着百鸟衣,戴着银首饰,银花冠翩翩起舞,银佩的脆响和着笙歌,交织成节日动人的旋律。
走寨结同年也是苗年期间重要的民俗活动。每到苗年。寨与寨之间便互为客主,互结同年。全村男女几十人或上百人,带上芦笙,穿上节日盛装,敲锣打鼓到同年村进行联欢活动。进村前以三曲笙歌告知主人,主人则带领全村男女出村迎接。然后在芦笙堂再次吹奏芦笙及踩堂作为进村仪式,主人也以吹芦笙踩堂还礼。礼毕邀客人至各家款待。客人一般住三天,白天吹芦笙踩堂,进行芦笙比赛,晚上演苗戏,未婚青年男女在此期间进行“坐妹”对歌的社交活动,追寻自己的意中人,通宵达旦。
苗年期间,除上述活动外。苗族人民还举行斗牛、斗马、斗鸟、射击、爬竿等传统体育比赛活动。其中以斗牛、斗马最有吸引力,常吸引成千上万的群众前往观看。
苗族节日六:吃新节
也叫“新禾节”。“吃新”是居住在清水江和都柳江中上游的苗族节日之一。没有统一的规定日期。按照习惯,在收获的季节里,找一块稻谷长势最好的田,大家就在这里欢庆“吃新节”。相传很古的时候,人间没有谷子,只有天上告呼(雷公)掌管的谷子国有谷子,人们只好打猎为生。为了得到谷种,苗族的老祖先告劳拿了九千九百九十九种珍禽异兽到谷子国换了九斗九升九碗谷种,放在仓库里,等来年开春播种。可是有一天晚上,胳膊很长很长的阿乌友,手扒着天边,借着天灯的光,踩着石头,舂蕨粑根,不小心将天灯打翻,恰恰掉落到木板仓顶上。结果起火,火越烧越大,谷种在仓里哭喊连天,最后乘着烟飞上了天,跑回了告呼家。告劳去找告呼,请他劝回谷种,可是告呼硬说谷种没上天。没办法,告劳又和告呼商量,再拿九千九百九十九种珍禽异兽去换回谷种。嘴巴磨破了九层皮,嗓子说干了九坛水,告呼死活不答应。告劳想了九天九夜,终于想出了一条计策:等谷子成熟的时候,派一只狗到稻田里打几个滚,让谷子沾在毛毛上带回来。古历七月十三日早上,狗要出发了,告劳又交待:要取谷子杆有五尺高、谷穗有五尺长的谷种。但因狗走的太急,到南大门时,不小心绊了一跤,把告劳交待的话记颠倒了,结果跑到只有五寸长的稻田里,赶忙打了几个滚就往回跑。计策被告呼识破了,当狗走到天桥时,告呼早派了九十九个彪壮的武士一把守桥头,他们把狗打落到天河里,他们想天河又宽又深,狗只有死路一条。可他们万万没想到,狗落入天河后赶紧把尾巴翘得高高的露出水面,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游过天河回来了,尾巴上还沾有九粒谷种。告劳有了谷种,赶紧犁田撤种,到了古历六月六日这天,秧尖上抽出了一串狗尾巴一样的谷穗,一个月后,金闪闪的谷穗成熟了。古历七月十三日,正是取得谷种一年的日子,告劳这天摘了九升谷子,煮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白米饭。他先舀了三大碗给狗吃了,然后自己才尝新。剩下的谷种,年年播种,使人们都吃上了白米饭。为了记住取谷种的日子,将七月十三日定为吃新节,一直传下来。节日这天,家家都用新谷做饭,天刚破晓,人们便带上新米饭、酒、鸡、鸭、鱼、肉来到田间,祭过先人之后,宴席开始,大家围成一个圆圈,每人将手中的酒杯举到下一位的唇边,老人一声令下,大家接连欢呼三声,便互相敬又酒,一饮而尽。顿时田间笑声回荡,对歌、踩塘、跳芦笙等传统的文体活动开始,直到黄昏。
苗族节日七:四月八
农历四月初八,是贵州省贵阳市附近苗族人民纪念古代英雄“亚努”的传统节日。相传在很早很早以前、苗族人民就在富庶的格罗格桑(今贵阳附近)休养生息,过着幸福、美满、丰衣足食的生活。为了抵御统治者官兵的攻打,足智多谋的首领“亚努”率众英勇抗击,给来犯者以沉重打击,但终因寡不敌众,不幸于四月初八牺牲,葬在“嘉八许”(今贵阳市喷水池附近)。为了纪念“亚努”英烈,至今每逢农历四月初八,身穿节日盛装的苗族人民,都要从四面八方汇集到贵阳市喷水池旁集会。
届时,喷水池旁红旗招展,人如潮涌,吹笙奏笛、对歌传情、耍狮子、玩龙灯、打球、比武热闹非凡。小伙子的芦笙比赛别有情趣,他们边吹芦笙边做快速旋转、矮步、倒立等技巧。夜晚,贵阳市和喷水池一带灯火辉煌,如同白昼,到处欢歌曼舞,一派欢乐景象。四月八的活动在川、鄂、湘、黔等地苗族中也广为盛行。
苗族节日八:跳香会
跳香会流行于吉首、古丈、泸溪和沅陵一带,举行此会时,以跳舞为主,兼及其它游艺活动。
苗族节日九:捕鱼节
捕鱼节是贵州中部独木河及南明河两岸苗族的节日。独木河发源于云雾山,在贵州境内北流至尤里、福来交界处与南明河汇合,再北流注入乌江。这个节日最初是在播种插秧需要水时,苗族人民在河边祈祷龙王降雨的求雨节,但年长月久,就逐渐演变为捕鱼节了。
节日时期各地不一,从三月到六月,由各寨善捕鱼而有威信的“渔头”商定。届时,青壮男子都要前往山上采集树叶作“闹药”,到河中闹鱼捕鱼,妇女则在家中备办腊肉、香肠、糯米饭和酒。中午时,全家老少都穿着盛装,携带酒肉到河边进餐。食毕,男吹芦笙。女唱山歌,尽兴欢乐。到夕阳西下时,才带着鲜鱼回家,另设宴招待亲友或以鱼馈赠他们。
苗族节日十:吃信节
吃信节,是贵州省合江县包寨一带苗族人民的节日,历时四天,时间在每年的农历六月“信”(戊)日(根据干支纪年计算)。届时,远嫁他乡的苗家姑娘,极尽梳妆打扮,穿着如花似锦的衣裙,佩戴琳挪满目的银饰物,满“载”节日礼品,跋山涉水回家探望父母乡亲。节日期间,全寨欢腾,鼓乐齐鸣,吹起芦笙,翩翩起舞,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欢乐。百嗄雅山脚、翁雅河畔,人声鼎沸。斗牛、斗雀、跳芦笙、拔河、打球等比赛场上,喝彩声此起彼落。钟情青年男女相邀到树林里,溪水边对山歌,互相倾诉爱慕之情。
苗族是我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中国的黔、湘、鄂、川、滇、桂、琼等省区 。苗族传统节日较多,有苗年、四月八、龙舟节、吃新节、赶秋节、捕鱼节等,其中以过苗年最为隆重 。苗年相当于汉族的春节,一般在秋后举行。节日早晨,人们将做好的美味佳肴摆在火塘边的灶上祭祖 ,在牛鼻子上抹酒以示对其辛苦劳作一年的酬谢,盛装的青年男女跳起踩堂舞 。除了历史性的节日外,绝大多数在秋收之后或春耕大忙之前的农闲季节举行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至清代末期,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湘西,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苗族信仰万物有灵或多鬼神,祀奉祖先,崇拜自然,认为神灵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消灾除病或求子求财等都祈求神灵与祖先保佑。祈求消灾除邪时,由巫师驱鬼。祭神祭祖活动极为隆重,黔东南的“吃牯脏”(鼓社)、黔西北的“吃牛”、湘西的“还傩愿”、“椎牛”、“吃猪”以及“赶鬼”、“吃鬼”、“祭鬼”等活动,耗费很大。此外,对自然物(大树、怪石)或人造物(水井、板凳)的崇拜和祭献,以酒、肉、鱼、鸡、鸭、糯米等作祭品。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等。
苗族的节日很多,各地的苗族过的节日不完全相同。黔东南部分地区和广西融水县 盛行过“苗年”,在旧历九——十一月的卯(兔)日或丑(牛)日举行,有踩鼓、跳芦笙、赛马、斗牛、“游方”等活动。贵阳附近几县的苗族,每逢农历四月初八日,都穿上了盛装来到贵阳市喷水池附近,吹笙奏笛,对歌谈心,纪念传说中的古代英雄“亚努”。此外,苗族还有龙船节(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是龙的故乡,有著名的民歌----<龙船调>)、花山节(五月初五)、吃新节(农历六、七月间稻谷成熟时)、清明节、赶秋节(立秋)等等。云南苗族几乎每年都有踩花山的活动,这种踩花山虽有迷信内容,但它又是苗族人民传统性的群众娱乐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