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人盗用了怎么办?

2024-12-20 19:47: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一定要把身份证被盗用的事情说清楚,落实到材料上,写明时间地点,身份证号等信息,还记得要收好报案回执单。在牵涉信用卡、储蓄卡、保险、公证、租赁等需要身份证才能办理的业务时,都须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亲笔签字(手印)。

万一出现了违反规定办理上了述业务,给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渎职者承担责任。所以你不必过于担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回答2:

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一定要把身份证被盗用的事情说清楚,落实到材料上,写明时间地点,身份证号等信息,还记得要收好报案回执单。在牵涉信用卡、储蓄卡、保险、公证、租赁等需要身份证才能办理的业务时,都须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亲笔签字(手印)。

万一出现了违反规定办理上了述业务,给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渎职者承担责任。所以你不必过于担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回答3:

身份证被人盗用了应该报警
1、如遇到身份证丢失,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挂失并申报丢失补领。若当事人未及时挂失并申报丢失补领,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因其管理不善及消极不作为,对损失后果的最终产生存在一定的过错,有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4:

1、
首先就是你不用提心,身份证上的照片就是防止身份证被冒用的最好标记。不管是金融领域还是通讯领域,只要严格审查,都可以识别出来。
2、
你说在挂失丢失的农行卡时,你又发现在我你的名下还有另一张农行卡,这是农行没有认真审查身份证是否为本人的情况下发生的结果,是农行工作人员粗心大意造成的,所以,造成此后果的过错不在于你,全部在于农行一方。因此,你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3、
今年初公安部已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4、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回答5:

此事应立即报警,因为盗用他人的身份办理金融系统的卡并欠费,是一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