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平均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2024-11-24 13: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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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税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回答2:

  1,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税前工资。
  2,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回答3:

LZ: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是应得工资,不是实发工资,所以应该理解为税前工资,不过HR应该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比较保险。
(2)如果在发生争议时,确定不了应得工资,那么就只能根据工资表上的实发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李蕊)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