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结婚证,
需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在出院时申请办理。
事后补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也不需要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四章 补发与报废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只能是先补办结婚证书。
未婚,单身肚子被人搞大了,没有结婚。这样和医院说。他们会开孩子出生证明的。
建议还是先结婚或者复婚为好,办理出生证是必须要结婚证的,以此证明孩子是合法生育,为了孩子上户等事宜还是个人想办法解决。
没有结婚证医院办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