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卖走私烟,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对其进行5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吊销烟草专营执照。
涉及走私卷烟的案件主要有两类: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和非法经营走私烟草专卖品。对于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行为,适用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而对于非法经营走私烟草专卖品行为的处理,适用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日常工作中,专卖部门应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使守法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不给不法分子销售走私烟的空间;与公安、工商、海关等执法部门加强协作,借助联合执法优势打击走私卷烟行为。
对于零售户来说,切不可贪图一时之利铤而走险,非法运输或经营走私烟。
扩展资料: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不太清楚 不过有实力不被抓的话没有什么惩罚 只有风险 没把握 会被抓的话 惩罚是你应付的代价
看你搞多少了,一般查到了只是行政处罚,达到一定金额和数量,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这有货哦 越南过来的
购买走私物品可能涉嫌犯罪,故不建议考虑此种行为。
刑法第155条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
2011年2月25日,国家出台刑法修正案(八),对走私罪的处罚作了修订,主要变化是取消了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之外的特殊货物罪的死刑。具体而言:
一、走私普通货物罪: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