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管理,但物业公司又该由谁来管理呢?

2025-02-25 13: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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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前,中国根本就没有真正管理物业公司的机构。而且,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产生的矛盾日渐频繁。其根本原因是物业公司很少有正规公司,大部分都是皮包公司或者是挂靠公司。基本上没有正规的办公地点(大部分都是在不同小区内设有临时办公点),也没有注册的正式员工,更没有长期签约的高技术人员。如:电工、水暖工、瓦工、电梯维修工、树木花草修剪工、会计出纳等等。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的门槛太低,什么人都可以干!特别是刚购买的新房我们根本就不知道物业公司是哪家?服务的标准、态度是什么样?我只知道一个收费的标准!那么,我们如何能够知道收费的标准与服务的标准是一致的啊?因此,就会产生物业公司只是收钱,不认真服务的情况。即:物业公司收费标准很高,低成本运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现象频频出现,这就是中国现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产生矛盾的主要问题所在!特别领我们深思是业主如果因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很差,不交物业费与物业公司打官司时,都会判败诉!更有甚者全体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已经将原有的物业公司辞退,在留守交接期间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服务还要收取物业管理费,打官司法官还说什么事实物业服务?????。现在,该小区新老物业交接也没有真正完成,老的物业公司赖着不走。3年多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北军物业管理公司)已经把小区内造完了。从我们入住园区从来没有封闭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出入;原有的草地一点都没有,现在全都是野草;电梯3年多没有维修,没有年检;3年多没有掏过化粪池;单元门大部分不好使,外人可以自由出入;监控设施大部分不好用,园区内丢失财物自己报警,监控根本查不到;在其留守期间正逢春节假期,满园区到处是垃圾,还是一所高校党员活动日帮助打扫。这就是当前我国物业公司的现状!!!!

回答2:

物业公司由市、区建设局下属物业科室负责管理,现在取消资质后,都采用综合信用评分来进行管理物业公司的行为,如果评分过低,是会被限制接管小区。
对于你说的市长去弄个些东西,市长那么忙,哪有空去理这些。
对于后续的选聘物业公司,你可以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成立规则等相关文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公开招标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