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前,她的要求是合理的,即共同生活八年的有权利分房。8月13日解释开始实施,房产全部是她老公的,没她什么事。
首先,这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财产。至于要不要补偿,那是另外一回事,要看具体情况
该女子无权获得房产的权利。因为这是该男子的婚前财产。该男子如果没有其他的过错,不需要作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