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有几个科长,属几把手?

2024-12-16 23: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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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县检察院一般有三个科长:公诉科科长(主要职能是提起公诉)、侦查监督科科长(主要职能是批准逮捕)、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主要业务工作是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立案侦查案件的控告、举报,并对其控告、举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材料的性质和管辖分工分别作出处理;处理来信、来访事务;受理、审查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的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不起诉决定、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等的申诉,并对审查后的申诉材料分别情况进行处理;依法承办刑事赔偿事务)。三个科长在本科都是第一把手,在县检察院还排不上号。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副检察长官衔都比科长高。

回答2:

县检察院一般有三个科长,分别是公诉科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和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这三个科长在本科都是第一把手。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检察院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因此上述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