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就按行驶方向而言,是转弯车的责任。但由于直行车在事故中有逃逸情节,那么交警应会以逃逸行为定直行车至少主责,反而转弯车为次责(某些地方还会直接认定逃逸方全责)。如果现在逃逸方找你方调解,觉得也未尝不可。双方可以在交警队进行协商调解。如和解不成的,就走司法程序也行。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过路口以前是三车道,过路口以后是两车道对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车道就以中心线为准向右依次排,很明显最右边的车就要避让左边的车,而且这种情况有的路口还有白色的虚线引导,如果没有避让就要吃亏了。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呢? 另外,交通法规还有一条:在同是绿灯放行的情况下(相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要避让左转弯的车辆,如果发生事故的话都是右转弯车的责任!
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