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年,现辞职,想要3年来的夜班和加班费,但劳动仲裁部门却说我只能找单位追讨1年的,请问是否这样?

2024-11-25 16:41: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他们是权威部门,应该是没错,但他们有义务帮你追讨呀,先讨回来再说。那么2、3年的可能就要上法院了。

回答2:

根据人保部的解释,加班费的索要时限为一年

回答3:

是,这有一个时效问题。

回答4:

如果不放心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局或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