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和老公婚后购买的房子,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我认为无论谁出了多少钱,用了谁的公积金,这都是你们夫妇二人的共同财产所购买的,不管是以谁的名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你们夫妇二人的共同财产是铁定的,除非你们另有约定。如果真的要谈离婚两字,新婚姻法是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如果孩子跟你,会倾向于多点,应该会有个公证的分割的。但是你要多为孩子想一想,退一下也许是海阔天空,让他有个改正错误的机会,犯了错只要知错就改就行了。我有好几个朋友都是有过这样的经历的。不要一时的冲动做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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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不管是以谁的名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平均分担。 以上除非另有约定。
婚后买的,是夫妻共有,这点无含糊。你说的新解释是指婚前一方首付的或一方父母出资才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判给登记的那方或父母子女一方。
离婚了归你老公所有,补偿你一点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事纠纷如果打官司,基本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由于房产以权属证书登记为准,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另一方有异议,另一方应提供证据证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关于赠予还是借贷,就你介绍的情况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款也不存在赠予或借贷问题。如果另一方认为购房款是赠予或借贷,另一方也应提供证据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则购房款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所出。
但是像您的这中情况,房产不归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