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力资源部工作,现在要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理呢?

2024-11-30 15: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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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们公司真行,居然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双倍工资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的,视同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如果现在是你负责的,你得抓紧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而且为了避免以后麻烦,把2010年开始的合同补回来。否则员工还是可以去要求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版本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拿的。

回答2:

最简单就是去社保机构领取统一的模板,一般是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公司一份。记得做好档案管理,纠纷就很多了,无法细说。此外,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否者你要补偿劳动者。好好学习下劳动合同法

回答3:

合同有统一版本的,最好用政府版本的,然后找印刷公司印一批出来,按部门分发下去签,一式两份,签好回来后盖章,盖好章后,一份分发给当事人,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存档以部门为单位 !

回答4:

填好合同的内容签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