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上班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 现在要离职 公司要扣工资怎么办

2024-12-26 04:17:5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同保:正常离职,不能进行扣工资。

回答2:

正常离职是不能扣工资的。
可以到劳动局申诉。

回答3: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
2、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
3、你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5、《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及时足额给你结算工资,公司无权无故扣工资。

【行动建议】
1、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表、工资银行水单;
2、和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社保并足额支付工资,可录音固定证据;
3、协商未成,建议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去相关部门投诉处理。
4、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表、银行流水清单、公司注册信息以及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去所属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回答4:

拿着考勤,工作证据,去告